MA in English Language Teaching
英语语言教学文学硕士硕士
本课程旨在提升香港英语教师的专业能力。课程主要面向在职教师,帮助他们深化对第二语言教学的理解;同时也向没有英语专业背景的教育工作者开放,因而适合广大教育从业者。
课程涵盖若干核心领域,包括:当前英语教学与学习的理论及方法、当代英语口语与书面语的结构与使用方式、英语的文化与社会功能——尤其聚焦于香港语境;此外,课程还探讨第二语言习得机制,以及这些研究成果如何应用于香港真实的课堂教学实践。
为兼顾学术素养提升与教学实践需求,本课程提供两类课程:学科知识类课程(旨在夯实英语语言本身的专业功底)和教学法类课程(旨在优化教学方法与策略)。总体而言,本课程有助于教师在专业岗位上变得更加自信、博识且富有成效。
申请要求
申请人须满足研究生院的一般要求,并最好具备以下条件:持有英语教学方向的教育学研究生文凭或同等学历;并通过教育学院研究生部组织的入学考试或面试。此外,须毕业于认可大学并获得学士学位,通常需达到二等荣誉或以上,或平均成绩不低于“B”;或已完成高等教育机构的课程学习,并取得相当于学士学位的专业或同类资格。
语言要求
托福:总分79/120,听力4.5/6(网络考试/家庭版);
开学与申请日期
2027
| 开学日期 | 申请开始日期 | 申请截止日期 | 申请状态 |
|---|
| 2027-09 | 2026-09-01 | 2027-02-28 170天 | 开放中 |
2026
| 开学日期 | 申请开始日期 | 申请截止日期 | 申请状态 |
|---|
| 2026-08 | 2025-09-01 | 2026-02-28 0天 | 已截止 |
课程描述
毕业需修满24学分且GPA不低于2.0。课程包括英语课程、语言测试等核心科目,以及音韵学、句法学和研究方法(PEDU 6003-6004, 6401-6402)等专项模块。学生亦可选修英语语言与教学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