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ster of Social Sciences in the field of Educational Psychology MSocSc(EP)
教育心理学社会科学硕士硕士
教育心理学社会科学硕士课程提供教育心理学理论与实践的全面培训,注重学术学习与现实经验的结合,并强调在中国文化和社会背景下的专业发展。课程内容涵盖心理教育评估、特殊教育需求、儿童发展、教学方法、学习动机、研究技术、专业伦理以及通过研讨会获得的实践技能等关键主题。学生还将通过督导培训获得实践经验,并完成一项实证研究论文。本课程为毕业生在教育心理学领域的专业职位做好准备,为其奠定坚实的理论与实践基础。
申请要求
申请者须持有心理学主修的学士学位,或本校或其他认可院校颁授的同等学历;须具备香港心理学会研究生会员资格;优先考虑具有教育或相关领域工作经验者;必要时须通过资格考试。此外,以非英语授课/考核的境外学历申请者,须满足大学对高阶学位规定的英语要求。个别情况可申请豁免上述部分要求。
语言要求
总分不低于6.0,且各项小分不低于5.5;或
| 科目 | 总分 | 阅读 | 听力 | 口语 | 写作 |
|---|
雅思 | 6.0 | 5.5 | 5.5 | 5.5 | 5.5 |
开学与申请日期
2026
| 开学日期 | 申请开始日期 | 申请截止日期 | 申请状态 |
|---|
| 2026-09 | - | 2026-01-23 0天 | 已截止 |
课程描述
以下是该社会科学研究硕士(Master of Social Sciences)课程的简明中文概要:
本课程为核心必修制,共设19门核心课程,总学分180学分。课程结构强调理论与实践并重,聚焦教育心理学专业领域,涵盖四大模块:
1. 研究基础:包括《研究方法与统计I/II》(各6学分),夯实实证研究能力;
2. 专业核心能力:分阶段学习《心理教育评估I/II》《特殊需要儿童I/II》《心理教育干预I/II》,每门6学分,系统培养评估、诊断与干预技能;
3. 实务训练:含五段递进式《实习》(Practicum I–V),学分分别为9、3、6、18、18,总计54学分(占总学分30%),强调现场实践与督导;
4. 专业拓展与整合:包括《课程与教学》《教育心理学专业伦理与议题》《技能训练研讨I–III》《应用发展心理学》《动机与学习》及《论文研究》(12学分),强化理论素养、伦理意识与独立研究能力。
所有课程均为核心必修课,无选修课设置,体现高度结构化、临床导向的专业培养路径。